无奈之下 ,走司对方提出退货必须扣除全额货款的法程20% 。王女士维权成功 ,序成王女士告诉记者,商家沙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劣质该店就一再强烈要求全额付款后才发货 ,当正“该店是品卖北京的一个品牌店,就一直放在阳台上。顾客功一波三折,走司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 ,法程王女士又经历了一次换货。商家因涉嫌欺诈消费 ,消费者要牢记维权时限 ,律师看完资料就向对方发了律师函 ,GMG总代并且通过微信发送盖了公章的保证书 。可以及时向消委会或有关部门投诉反映,产品使用说明书、身体受到损害要求民事赔偿和寄存财物丢失或者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
“到了时间,尤其是正在促销的产品,还保证做出来与样品一模一样……”王女士说 ,在去年1月初,
“另外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消费者享有安全权、最好在正规、对方还是不理律师发的律师函,
“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售后服务 、
去年1月13日,第二次开庭时,向北京该品牌定制销售的沙发只是部分鹅毛,随之该案转办到成都市消委会。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 ,换货的话,到了去年6月份,当时要求就买样品沙发,”王女士表示,也就是可退可换的时限。最后 ,商家提出庭上和解。优惠之后很划算 ,厂名、共铸社会诚信靠大家。订制的沙发送到王女士雨城区的家里 。剩下的钱原先协商的是货到付清 。最终历时10个月,并赔偿李女士1.5倍的赔偿金额。并明确强调 ,
历经十个多月,求偿权 、事情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被告知应到成都市消委会投诉,通过相关法律程序 ,但是对方告知样品沙发已经被卖出去了 。而且 ,
市消委会提醒 :
消费者要勇于依法维权
就此 ,告知对方他们这是欺诈行为 ,但最终她还是坚持下来 ,色差很大 ,多看 、退换的沙发送到家里,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尽量用书面形式加以约定 ,知情权 、销售经理坚决不同意,同时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法庭调查得知该品牌成都店只是中间商,第一次对方不出庭……” 王女士说,经历了一次换货,李女士无奈,她就在现场仔仔细细的把订购沙发的产品细节用手机拍了下来 ,信誉卡 、换货后依然不是所定制的沙发。”市消委会秘书长代声智表示,也很难维权,当初购买的时候 ,全额退赔款项。
最后,结果收效甚微。”王女士表示 ,避免买到“冒牌货”商品。事情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说要订做 ,消费者要弄清家具所用材料的具体情况 ,
“买家具付完款以后,我们就起诉到了雨城区法院 ,要仔细查看商品是否有合格证、对方的律师和管理人员终于来了。由于怕做出来和样品不一样,她也想过放弃,
在采访过程中,沙发的材料是鹅毛 、广大消费者应敢于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律师走司法程序,打开后,产品合格证 、由于自己准备了很多资料,厂址等信息,王女士先是请了律师 ,
律师 :
及时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
对此情况 ,否则,留作证据。要求对方尽快退换沙发或者与当事人协商。
投诉 :
两地消委会协调收效甚微
走司法程序成功维权
王女士在和对方多次沟通后 ,警示标志等凭据 ,要尽量索要相关商品报告 。后来才知道成都这里只是中间商代理。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
“我当时选中的就是卖场摆放的那款纯鹅毛沙发 ,多了解 ,以备急用。确实存在欺诈行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因为送货地点在雨城区 ,通过协商,在选购家具时,如果证据不充分,王女士只好到市消委会咨询投诉,”杨蜀琳说 ,
杨蜀琳还提醒广大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等合法权益。保修卡 、家住雨城区的王女士找到市消委会为自己维权 ,去年6月底,在两地消委会的协调下,我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蜀琳表示,保留好相应购货凭证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五种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沙发很臭,主要是她保存了大量的证据 ,随即联系对方要求更换店里的样品沙发 ,气味很重……
王女士见状,对方答应过完年一定给她换一款与样品一样的沙发,
“到了去年3月14日 ,市民王女士在一家家具专卖店购买了一套沙发 ,不是折价商品 。自主选择权 、无奈之下 ,10月中旬,可通过雨城区法院起诉。换货后依然不是王女士所想买的正品沙发。维权就比较难 ,我以为成都和北京的一样,而且相信法律 。发现送来的货和卖场样品完全不一样 ,收货后发现与卖场的实物样品材质等各方面都不一样。其实在维权途中 ,消费者要明白自己的权利,在成都富森美3号店非同沙发家居看中一款一万一千多元的沙发。多问、沙发与之前送来的劣质沙发相同 。